代孕婦女通常會與中介簽訂一份“合同協(xié)議”,但這份合同違背公序良俗原則,不受法律承認,一旦出現(xiàn)糾紛代孕婦女就成為最大的風險承擔者。來自湖南的邱小姐,2014年在朋友的介紹下來到廣州代孕生育,如成功可得12萬元,懷孕兩月后卻意外流產(chǎn)。老板最后只給了她5000元賠償金,而按照合同她本應獲得更多補償。 (來自:騰訊圖片)
2013年,位于深圳南山海月路的一個非法代孕中介被衛(wèi)監(jiān)部門查處,在一處租來的復式大宅里,居住著5名女子,有一名明顯為孕婦。晶報/視覺中國 (來自:騰訊圖片)
委托方根據(jù)代孕“套餐”內(nèi)容不同,付給中介的代孕費用少則幾十,多則上百萬,代孕公司甚至還提供“選胎代孕”服務,懷孕后如鑒定是女孩,便強行打胎。委托方也承擔著很大風險,比如可能發(fā)生的新生兒健康問題、孩子的歸屬權糾紛,以及家庭倫理問題等,更極端的情況則是孩子生出來后,代孕媽媽帶著孩子和錢逃走。圖為2012年10月16日,深圳,兩位在黑中介處準備實行代孕的男女。陳文才 霍建斌/視覺中國 (來自:騰訊圖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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